訴訟將錄音檔轉文稿稱為譯文,而學術使用將錄音轉文字稱逐字稿~

回到正題–譯文

關於在法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會將錄下對話或是影片在這過程中內容當成證據,證明對方說了什麼…等等等,而實務上在訴訟過程,要在法庭上播放全部的錄音,這樣太浪費時間,因此法官、檢察官通常會要求將錄音作成”譯文”,以節省大家的時間。

例如您在撰寫訴狀中有引用到譯文時,就可以再訴狀中寫上譯文之第幾頁,以及錄音檔名稱幾分幾秒,方便法官檢察官或是您的律師在引述時提到,而法院在承辦過程中就可以快速撥放錄音聽取內容對其譯文之真實性發生爭執或有所懷疑。

因此訴訟文稿小工就會幫您將錄音檔內容轉譯文出來後,在每個發言者開頭前都插入時間軸,就是這樣功用啦!!如下所示

(00:00:01)A:你不要再拿錢砸我了啦,一直給我錢我根本就花不完,錢花不完很痛苦的。

(00:00:05)B:錢花不完是你的問題,不然你去告我啊…

最後 還是感謝客人在網路推薦 #協同小工,太感動了!!

語音轉文字就是要找專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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